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待灣魘異之 FEEL MORE EVENT


史公白信 辛苦工作大半輩子 存了一筆不小的錢在銀行
無奈存款是死的 物價是活的  縮衣節食怎麼也比部上飆漲的物價
但雖說無法奢華渡日 到也衣食無虞
銀行內部幾年前來了個隋姓專員 單一字 慕
一開始大部分存戶都對他寄予厚望 希望他眼光獨到 投資有方
帶領存戶們走出低利率低報酬時代
但幾年下來 他一下投資OO  一下又標的XX 卻沒半次有正面實益
存戶們存款不增反減  不少存戶開始質疑
是否隋慕先生不過是個色厲內荏 只會嘴砲的草包

這天隋先生遇到來銀行辦事的史公
史公一臉狐疑的拿著存摺去問隋專員 為何自己的錢都被拿去投資一項未標明的標的

隋專員不耐煩的回答: 我拿去幫你投資了
史公驚問: 拿我錢去投資  難道都不必商量 不用告知?!

隋專員回:  投資講求時機 當然不可以等
史公怒道: 問題投資標的根本不是經由行裡內部認可的  是你自己去找的標的  難道拿存戶錢投資  連個正常程序都不需要  而且我根本不知道在投資啥?

隋專員答:  史老 你這樣抱殘守缺是不行的  靠那利率把存款放著 只能舖街等死 讓我好好幫你投資 不過投資方案真得很複雜 無法用簡單幾句話說明清楚 就像之前幫你買的物件 不就讓你資金整個活動起來 不再只是一攤死數字而已
史公罵道:  你還敢說  之前你亂叫我們買啥愛客筏專案  說啥會在資金的洪流中大賺一筆 獲利上看8% 結果哩 蝦咪攏謨

隋專員:  史老阿  大環境差 沒辦法阿 不過這次的真得很好 就先幫你投資了 至於投資細節 跟你說你也不清楚 不然你可以稱他作FEEL MORE專案
Listen! 連名字都多麼吉利  FEEL MORE, so you can earn more~  說完專員便轉身走回內廳

史公雖認為資金是該投資 在油電雙漲的生活下  定存確實不是個好主意
但對全然不清的FEEL MORE 專案實在害怕
對於隋專的專任獨斷的秘密投資也極為不滿 卻也無力可為
只能默默感嘆詢問蒼天~ 究竟這隋慕會把我史老白信帶到哪個終點?~~




註:  你  FEEL(ㄈㄨˊ) MORE(ㄇㄠˋ)了嗎~

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普烏盟之領養三不通?!

最近很多OX盟在多元成家的議題上爭論不休
背景相異 觀念不同 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
任何一種議題也不該都只有一種聲音
不過最常聽到的應該是"普烏盟"提出領養的質疑
認為小孩權力比那些少數人的私慾更須重視...

恩  乍聽之下好像不錯  孩子的教育本來就不能忽視不能等
不過這幾週看不少討論 始終沒有看到針對領養比較深刻的討論
想來想去  總是無法理解普烏盟對領養問題上的三不通:

第一. 法條不通.
現行法令 並沒有禁止單身者申請領養 (link)
既然如此 每每聽到一些的普烏貌似語重心長說
 “我也有同性戀的朋友 他們可以愛 可以同居  但不可結婚 更不可領養… ”
這邏輯不是在說同性戀者單身或同居時可以法律上領養
一旦去登記結婚就立刻失去領養資格?




第二. 實務不通.
基本上普烏盟對台灣出養兒的和失親兒的實際狀況應該是從未理解
每每談到婚姻平權  就開始無差別跳針: 一父一母才是家  沒父沒母哪有愛...
然而台灣目前失親兒人數年年攀升 (單親或失去雙親)
被領養者則是逐年遞減  (八年遺毒+騜金八年應該是主因)

目前台灣領養很大的問題根本不是擔心"誰有資格"申請領養 而是終止領養的問題
2012年終止領養人數已經超過被領養人數的五成
如果普烏盟真的是認真關心失親兒的領養問題
該關心是領養大幅減少和終止領養快速攀升的問題
在認知不足現況不明的情況下 頻頻拿領養兒童議題來反對
實在不懂是真心關懷還是蓄意偽善?

多數失親兒沒有家也等不到領養 而越來越多被領養的小孩又二度失去了家
這種情況下 普烏盟難道真的認為寧可天生天養 也不能讓同性領養?




最重要的  婚姻平權只是還給一些人原來就擁有的權利
能不能領養 也跟所有人一樣 要申請 要評估
更甚 也可能和單身領養一樣  不可避免要遭受法官 社工在面試時更嚴格審核
須證明他們對失親兒有最大的福祉
但如果他們能通過層層檢驗 不更是證明他們對領養準備充分 也降低終止領養的機會


第三  邏輯不通.
普烏盟對教養教育問題也是異於常人
說婚姻平權會危害普烏們自己小孩的性別認同與家庭教育?
這不應該是自己教養問題  跟別人婚姻平權小孩領養有啥關連?! 會不會牽拖太遠

不少普烏抨擊同性家庭出養兒在面對社會 學校可能的歧視.?
這讓我想到這段跨種族感情的影片 (直接跳到老太太經典發言 link)
把這位老太太說的color people/黑人 換成同性戀者  不就剛剛好是普烏盟現在的言論嗎?!
(I get a lot of OO friends.... and I love them.. BUT.....)
到學校被歧視 被欺負  怎麼會變成是被霸凌者的問題而非施暴者
所以被性騷擾的都是自己問題而非性騷擾者??!!
小孩們會被歧視 就是被這些普烏教出來的小孩所歧視的



當然婚姻平權修法草案中可能也並非完美
有關收養的1079-1條加註"法院不得以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為理由,拒絕認可收養。"
精神上具有正當性 但法律又要求衡量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在執行上面 會不會可能有互相衝突的地方?
舉一個極端例子 若剛好有異性和同性伴侶都想領養同一個小孩 (though it's very unlikely)
在所有自身條件下相似的情況下 異性伴侶在法院認可上應該是有較大優勢
畢竟他們比較不會面臨一些社會壓力 (和失教普烏們的無差別攻擊... )
但這樣的判別  究竟是出自伴侶性別  還是子女利益?
不過即使修法成功  在台灣待養者眾 認養者寡的現況下 這種例子還不太可能出現就是
很多法律 是需要大家先去正視著個問題 真心討論不同意見才能修法改善的
不了解問題卻隨意拿來當反對的大旗 怎麼看都不洽當

最後 如同兒福基金會在聽了之前任秀妍精典歧視言論後所發布的回應 -
不要把收養當成多元成家的攻防戰場

要反對婚姻平權 THAT'S YOUR CHOICE!
BUT!!




註:普烏盟並非等同於真愛盟 護家盟 or XX盟的所有人 或是任何特定宗教團體 
(台灣很多領養機構不可諱言長年都受到一些天主或是基督教會的協助甚至是教會直接經營
在此對那些人的奉獻致敬 (  ̄□ ̄)/   <( ̄ㄧ ̄ ) <( ̄ㄧ ̄ ) <( ̄ㄧ ̄ ) <( ̄ㄧ ̄ ) )
在此普烏盟所指的一些極端宗教份子 如同1130大遊行中一些會妨礙別人人身自由的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