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 星期二

“放下死刑來終結傷悲”

今天白天看到FB有些熱烈連署的活動
剛好查東西時看到這篇波士頓受害家屬的在四月時做的聲明
https://goo.gl/12B52x (Richards family, 家中老二是波士頓三位死者之一 )
感覺或許可以提供這兩天台灣激烈論戰一些不同的觀點
希望健忘的我們在這次事件後 對死刑議題都有更多認識 增加對話可能
不專業翻譯了一下 但推薦直接看原文 比譯文重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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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死刑來終結傷悲”
過去兩年我們經歷了生命中最艱困的試煉
一方面哀悼並親手埋葬我們的小兒子
同時也在設法與傷痛奮戰 陪伴著小女兒承受了數不清的手術
這些都是為了試著重建我們的人生 一個再也無法回復原樣的人生
我們日復一日的坐在法庭上 忍受一次次見證大量的影像照片 重複看著當日的炸彈 甚至是小兒子他生前最後所穿的服飾
對於那些第一時間的勇敢救援者 波士頓警消 以及當日無數善心人士伸出的援手我們永懷感激 同時我們也非常感謝聯邦調查局 其他執法單位 麻州司法部門在調查和審判的過程中全心全力的付出
但在檢方勤奮不懈以確保正義可以伸張的今天
我們懇請司法部門能夠確實讓這個案子就此畫上句點
我們希望並且支持司法部門能夠以終身監禁且不得上訴或假釋來取代死刑
對於被告的十惡不赦與兇殘暴行我們是在清楚不過了
當時我們就在現場親身經歷著
他奪走了我們八歲小兒子的性命 傷殘了我們七歲的女兒
同時也竊據了我們部分的靈魂
我們理解政府有充分的理由將其判處死刑
但是 為了確認死刑而必須經歷年復一年的法律流程與上訴
將讓我們無法從漫長苦痛中解脫
我們希望剩下來的兩個孩子不要在揮之不去的夢饜中成長
而死刑定讞的漫漫流程將勢必讓這期待完全落空. (註1)
對我們來說 2013波士頓馬拉松的故事
應該是要以人性的堅韌和偉大城市的奮起來記載
而不是由兇手的暴行或其信仰所定義
當天我們被奪走的永遠都不可能復原了
但我們可以選擇繼續生活 持續奮戰
不過只要被告案件仍聚焦著鎂光燈 那我們的生活就會毫無選擇地被他所左右著
只有當被告相關的事情不再出現在任何新聞媒體上
我們才有機會重新開始我們的生活 重建我們的家庭
雖然這些完全是出自我們自身的期待
但是當日失去的 不單僅僅是我們家的平靜完整 也是全美人民的
紀念著逝者的同時 我們也希望能夠為了傷者而勇敢前進
為了我們 為了波士頓 也為了這個國家
現在是時候放下悲痛 迎向新頁 展望更好的明天 (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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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根據統計 2011年伏法的死刑犯在死牢平均待了16.5年
註2: 即便調查波士頓有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希望被告被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
且麻州也早早在1987年廢除死刑 但被告仍在一個月後 5/15被用聯邦法判處死刑 全案進入下一階段中

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Murmurs about Death Penalty





去年大約是春末夏初一個晚餐的機遇 讓自己開始思考對死刑的問題
慢慢耐著性子看反對團體的論述 
雖然目前自己還是頗多矛盾 但慢慢覺得 
對一個國家來說 殺死一個被多數人痛恨的罪犯是相對簡單
而要去幫助受害者家屬 做出盡可能的最大補償與長期支援才是困難的
感覺上 一個國家執行死刑 並不是為了受害家屬 
只是為了平息多數非受害者的憤怒 
好像把犯人殺了 國家義務也就了了 對家屬輔導與救濟好像也不重要了 
對制度和法規建立與提升好像也沒人關注了
所以一年後的今天 不少人還是只關注著鄭捷在監獄中言行 他怕死不怕死.. 
但大眾運輸的安全和緊急防衛措施有任何改變嗎? 社會心理輔導的管道有任合進步嗎?
而從去年事件到今年事件 每次鋒頭正盛 就有政客高喊速審速決立即槍決等言論
但如果某些民代可以憑藉一時的眾怒去干預司法的流程與結果 
那可怕的就絕對不只有犯行者本身 
像是波城炸彈客的案子 動用了全美資源 也在兩年後的前些日子才完成了個人覺得有點矛盾的判刑. 而不到20年前江國慶案不就是最典型社會眾怒下的速審速決 除去當時社會的眼中釘嗎 ...然後江案前後也花了約一年的時間...所以現在想要的速審到底要多速. 而某些利用死刑議題來達到政爭目的的政客則更令人噁心 (ex.止兀)
另外 把每每刑案罪責歸給廢死也很是相當詭異 台灣現在不是還是有死刑而且也在執行嗎 那跟著斷章取義的媒體去狂譙廢死不就有點搞錯對象 
以目前認知
廢死主要論述是 -只要有死刑"制度" 就有一定會有冤獄的產生 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那是否有可能以終生監禁取代 讓未來不幸被判冤獄的人有平反的可能-
在台灣媒體的神奇報導下 這團體變成了認為殺人無罪 人渣可教化 助長兇案發生的劊子手 而自己曾經想過拒絕納稅養雜碎的論述 實際上好像也不成立 
根據資料 無期徒刑受刑人必須參加工廠作業 創造收入自食其力外 且盈餘提撥為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 (06-13據說已有四億多撥入)
雖然時至今日 自己仍對廢死仍是存疑多於支持
但這選擇較像快意 而非正義
話說回來 希望社會變得更安全 廢死與否不是也不該是整個議題的重點吧
(話說山姆大叔好像在過去42年 已經有153件錯判的死刑被更正...)

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

2015, Jan - 哲學非星期五@Boston -如何拯救病危的台灣媒體?




還記得柯姓藝人大麻事件佔據頭條多久嗎?
還有印象九把刀出軌又橫掃了多少版面嗎?
而江蕙演唱會搶票在各大版面又播送了多少天呢?


我們常常發現台灣每個新聞頻道都是同值性高,持續性長,卻又跟民眾實質生活未必相關的事情。Dr. Denis Wu 對此分享了幾個他觀察的現象:

1.        新聞嚴重置入性行銷
2.        政府與媒體缺乏法令的保障與規範
3.        台灣媒體的中國因素

1.     首先,媒體應當服務的對象是民眾,扮演第四權監督的角色。
但現今台灣記者已成為公關角色,所服務的對象是廣告買主與媒體老闆,導致媒體過度置入性行銷 。正常媒體業應彼此獨立的,但公關人,廣告人,新聞人,在台灣媒體過度重疊 ,沒有劃分,以致於媒體的公關和廣告部門決定了新聞報導的內容和走向 。所以企業以至於政府的公關部門,會以合約的型式直接購買『新聞』,而非『廣告』。這也演變成今天多數媒體新聞充斥著公關講稿與娛樂廣告,而我們也常分不清楚看到的到底是頭條新聞還是頭版廣告。

2012 台北市花博便提供了一個實際案例:
市政府當時直接與媒體簽約,以一天固定篇數對花博做出正面報導,長達數月之久。
而新聞報導該有的獨立性因類似的買辦手法而喪失,民眾的視野也嚴重受到縮限。
是故,我們可能知道近日演唱會售票紛擾,卻不清楚近日美國的族群爭議
我們可能詳熟某些藝人過去的情史,卻不了解台灣自己本身的歷史。

2. 台灣缺乏對於新聞媒體的相關保障與約束。
記者人人能當,沒有證書認證,所擔付責任虛無飄渺。
負責發照給媒體公司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本身也沒有一套公平,公正且完整的審核程序,且專業人力嚴重不足,缺乏監督標準和有系統的機制。
所以新聞可以對社會重大事件誇大歪曲,對災難受害家屬窮追猛問,對政府官員塗脂抹粉。 
但這樣的台灣媒體在NCC的放行下仍是次次審核次次過,日日歪割日日撥。

美國媒體環境雖然也有自己的問題,但Dr. Wu 舉出其中幾個與台灣大為相異之處:
  •  美國政府不能購買新聞媒體報導空間。根據美國法令: Consolidated Appropriations Act ,政府不能利用媒體宣傳政府政令。
  • 美國廣播新聞報導必須說明資訊來源,並且將報導標明為:廣告,Editorial content 或其他。這樣可以幫助閱聽者判斷。
  • 美國第一憲法修正案規定美國國會禁止訂立任何會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的法律。

當中一二點尤其重要,美國在布希政府時代發生了幾個政府干涉新聞自由的醜聞,像是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不實報導伊拉克有毀面性武器而成為了當時政府出兵的有力依據,後來相關記者Judith Miller因此入獄,記者生涯從此告終。

而當代另外幾件美國政府付錢來做政令宣導的案例最終也都被宣告非法。到今天已未再發生,同時也訂立相關法規,確保政府不會挪用納稅金去蒙蔽納稅人的眼睛,這是台灣值得學習的。
在美國,大部份對公共事務與議題的討論是透過非營利的公共廣播電台(NPR與PBS)在進行,政府無法介入。NPR 有接受政府部分資助,但是政府無法左右NPR的報導方向。 更重要的是,美國新聞報導必須清楚的說明資訊來源,然而台灣新聞業卻沒有相似的傳統和慣例所以我們今天會看到台灣媒體常用 ”疑似”, “傳”, “知情人事” …等一致的起手勢,有時甚至執筆新聞卻不屬名,新聞真實來源總是不得而知。

3. 中資目前在台灣媒體中,佔了相當比例,影響極為龐大。
除了置入性行銷外,對於政治上的選擇也有相當的影響。過去的政黨軍退出媒體條款,到了今天仍形同虛設。政黨對大多數媒體從過去長期經營掌控,時至今日仍嚴重影響新聞報導。
即便媒體虧損,仍可憑借政黨捐助,甚至中資買辦來延續新聞廣告,製造有力輿論。台灣政府目前在這方面缺乏有效法律與政策來防範,對媒體業的併購和收買更是門戶大開,以致2012年反媒體壟斷事件。 雖媒體目前尚未被全面併購,但新聞自由在台灣已是危如累卵。


結語:

Dr. Wu建議我們自我培養並且宣傳“媒體識能” (Media Literacy)。
對不當的新聞內容做出回應,多跟民意代表,媒體與政府相關機構溝通,適度表達自己不滿。
同時,我們也必須讓年輕一代的人了解『媒體識能』的重要性。
當我們對於媒體瞭解越多,它對我們的負面影響也就越小。
而對同一事件,也不要倚賴單一媒體,多從其他多元媒體管道去了解同一訊息,
另外可以去多支持一些非營利非政府組織,讓基本的媒體自由得以保持。
沒有媒體自由,就沒有政治自由。

先從自己做起,有一天,媒體或許也可以跟著我們,一起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