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Murmurs about Death Penalty





去年大約是春末夏初一個晚餐的機遇 讓自己開始思考對死刑的問題
慢慢耐著性子看反對團體的論述 
雖然目前自己還是頗多矛盾 但慢慢覺得 
對一個國家來說 殺死一個被多數人痛恨的罪犯是相對簡單
而要去幫助受害者家屬 做出盡可能的最大補償與長期支援才是困難的
感覺上 一個國家執行死刑 並不是為了受害家屬 
只是為了平息多數非受害者的憤怒 
好像把犯人殺了 國家義務也就了了 對家屬輔導與救濟好像也不重要了 
對制度和法規建立與提升好像也沒人關注了
所以一年後的今天 不少人還是只關注著鄭捷在監獄中言行 他怕死不怕死.. 
但大眾運輸的安全和緊急防衛措施有任何改變嗎? 社會心理輔導的管道有任合進步嗎?
而從去年事件到今年事件 每次鋒頭正盛 就有政客高喊速審速決立即槍決等言論
但如果某些民代可以憑藉一時的眾怒去干預司法的流程與結果 
那可怕的就絕對不只有犯行者本身 
像是波城炸彈客的案子 動用了全美資源 也在兩年後的前些日子才完成了個人覺得有點矛盾的判刑. 而不到20年前江國慶案不就是最典型社會眾怒下的速審速決 除去當時社會的眼中釘嗎 ...然後江案前後也花了約一年的時間...所以現在想要的速審到底要多速. 而某些利用死刑議題來達到政爭目的的政客則更令人噁心 (ex.止兀)
另外 把每每刑案罪責歸給廢死也很是相當詭異 台灣現在不是還是有死刑而且也在執行嗎 那跟著斷章取義的媒體去狂譙廢死不就有點搞錯對象 
以目前認知
廢死主要論述是 -只要有死刑"制度" 就有一定會有冤獄的產生 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那是否有可能以終生監禁取代 讓未來不幸被判冤獄的人有平反的可能-
在台灣媒體的神奇報導下 這團體變成了認為殺人無罪 人渣可教化 助長兇案發生的劊子手 而自己曾經想過拒絕納稅養雜碎的論述 實際上好像也不成立 
根據資料 無期徒刑受刑人必須參加工廠作業 創造收入自食其力外 且盈餘提撥為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 (06-13據說已有四億多撥入)
雖然時至今日 自己仍對廢死仍是存疑多於支持
但這選擇較像快意 而非正義
話說回來 希望社會變得更安全 廢死與否不是也不該是整個議題的重點吧
(話說山姆大叔好像在過去42年 已經有153件錯判的死刑被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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